近日,市纪委印发《关于元旦春节期间加强作风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体责任,把“两节”期间纠正“四风”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做到早安排、早部署。
《通知》 就进一步严明纪律提出要求:1、严禁用公款购买贺年卡、烟花爆竹、土特产等年货节礼;2、严禁用公款开展相互走访、团拜等活动(慰问困难职工群众等除外);3、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4、严禁违规举办各类年会、节会、庆典等活动;5、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6、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参与赌博活动;7、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8、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电子礼券、微信红包、消费卡等;9、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10、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向下属单位、服务对象借用车辆。
《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职责,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十个严禁”为重点,紧盯“四风”新情况新动向,创新监督检查方式,对症下药,有效破解“隐身”和“变异”新问题,坚决查处各类顶风违纪行为。要实行“一案双查”,对管辖范围内“两节”期间“四风”问题突出或隐瞒不报、处理不及时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市纪委将在“两节”期间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对“两节”期间出现的顶风违纪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市纪委举报电话:12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