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安市纪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分别是:
岱岳区夏张镇孙家况洞村党支部书记孙远河,党支部委员、会计张维玉在低保评定中工作失职问题。2016年6月,该村没有成立低保评审委员会,评定低保户只是经过村“两委”商量,低保办理程序混乱,在评审中发现有13户不符合条件。孙远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维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新泰市西张庄镇圣德庄村党支部委员、村委委员林士文利用职务之便违规领取低保金问题。2016年12月,林士文作为具体负责低保办理工作的村干部,没有及时将自家享受的低保申报退出,多领取了2017年1月至5月的低保金,共计3410元。林士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追缴。
东平县商老庄乡商楼村党支部书记商广友,党支部委员商兆坤,村会计孟凡林因工作失职造成扶贫资金短款问题。2015年5月至8月,商广友、商兆坤和孟凡林三人在银行办理存款及事后对账审核中,作风不实、履职不力,未及时核对单据和银行余额,导致存款被处理业务的银行柜员私自扣留、挪用,造成该村扶贫互助协会银行存款账户资金短款135000元。商广友和商兆坤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孟凡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泰山景区泰前居委会党总支原副书记、居委会原委员于清海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为亲属办理低保问题。2008年1月至2012年2月,于清海利用分管低保工作的职务便利,在明知其母亲不符合低保条件的情况下,未按规定程序及时办理停发手续,致使违规领取低保金14010元。于清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追缴。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以上4起典型问题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各级党委、纪委和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部署要求,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监管责任,深入一线检查抽查,倾听群众呼声,掌握真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对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敢抓敢管敢查处。各相关职能部门、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开展本部门本单位本系统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对扶贫工作不务实、脱贫过程不扎实、脱贫结果不真实的,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的,党委、纪委失职失责的,一律严肃问责,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