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泰安市纪委对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曝光。这6起典型问题分别是:
岱岳区大汶口镇卫生院党总支原书记、原院长张奎森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问题。2013年1月至2017年3月,该卫生院为院委会成员、药库负责人等15人报销个人手机费,共计22599.66元;同时,张奎森还存在违规报销单位招待费问题。张奎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报销的手机费予以收缴。
新泰市翟镇大港村党支部原书记刘国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14年1月至2016年7月,刘国以村集体名义给参加大港社区建设监督施工的6名村“两委”干部发放补贴,共计151422元。刘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补贴款退回村集体。
肥城市国土资源局专职司机马风元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4月14日至26日,马风元先后多次驾驶该局行政执法用车(鲁J49012)接送孩子上下学、为自己家送水。马风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宁阳县伏山镇中心幼儿园园长宁敏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2015年5月至2016年7月,该镇中心幼儿园从套取的幼儿生活费用中,累计报销招待餐费8770元;还存在账外列支办公费用问题。宁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东平县接山镇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原站长赵立臣违规操办“温锅宴”问题。2016年8月25日至27日,赵立臣在搬新居之际,分两次举办“温锅宴”,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和该镇站所、管区同事等21人的礼金,共计4200元。赵立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泰安高新区化马湾乡西庄村党支部书记孙兆柱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6年12月8日,孙兆柱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期内,借为孩子吃喜面之机,收取村“两委”干部、村民等33人所送的礼金,共计5550元。孙兆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中央八项规定实施近5年来,党风政风持续好转,但仍有少数党员干部顶风违纪,触碰纪律红线。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严肃、长期的政治任务,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针对节日期间易发多发“四风”问题提前安排部署,层层传导压力,推动责任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对发现的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潜入地下、变换花样的违纪违规问题,一律从严查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向党的十九大交上合格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