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bte365体育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首页 > 机构概况
职责职能
来源: 发布时间:2014/11/07

职责职能

根据泰安市委、市政府批准的《肥城市市直党政机构改革方案》(泰委〔2001〕186号)和市委制定的《中共肥城市委机构改革实施意见》(肥发〔2002〕19号),设立中共肥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市纪委)机关、肥城市监察局,市纪委机关与市监察局合署办公。

(一)主管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上级纪检机关和市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认真抓好反腐败斗争,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市委加强党风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二)主管全市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上级监察机关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市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和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市政府颁发的决定、命令的情况。

(三)负责调查并处理市委、市政府机关各部门,各街镇党组织和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党内其它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涉及的违纪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重要案件。

(四)负责调查处理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市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和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况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办理行政处分解除手续;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单位或个人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五)负责组织执行上级机关制定的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市党风党纪教育规划,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六)负责做好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七)负责对党的纪检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调查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制定有关规章制度的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变更或撤销下级行政监察机关不适当的决议和规定。

(八)负责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会同市委组织部做好市委管理的纪检监察干部的考察工作;负责对拟提拔重用的市委管理干部的审查;审核各街镇纪(工)委领导干部人选;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九)围绕优化发展环境,组织开展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和监督检查工作。

(十)负责全市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和泰安市有关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方针政策;组织行风评议工作;督促指导有关部门抓好纠风专项治理工作;负责有关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问题的调查处理。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和泰安市纪委、市监察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共肥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主办 2001-2014 鲁ICP备05003365号
来信请寄:肥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邮编:271600